對在高校畢業5年內的優秀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到我縣創新創業,對創業團隊給予1年社保100%補貼;入駐縣內經認定的創新創業載體,3年內給予70%房租和物管費補貼,每年最高50萬元;對落戶我縣企業(含新入駐和存量企業),在我縣集中匯繳的年度個人經濟貢獻200萬元(含)以上的,以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年度個人地方經濟貢獻的100%為參照數給予獎勵(企業高管人員獎勵人數最高不超過10名);企業引育人才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申請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或產業園區配套住房,享受相關安居政策;對民營企業高管子女,可在縣域內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安排入學;開辟企業“人才綠卡”就醫綠色通道,提供“一對一”家庭醫生免費簽約服務,為人才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