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蒲江縣依法登記注冊,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新吸納勞動者的中小微企業。對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并開展以工代訓的中小微企業。(二)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或導致停工停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中小微企業。(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五類行業的各類企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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