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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業多元化發展
第九條支持發展跨境新零售業務。對注冊在新區并在新區范圍內設立跨境電商展示體驗店且建筑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的企業,首店按照實際投資額給予50%的補貼(僅限硬件投入、軟件開發費用),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十條支持企業推進貿易數字化轉型。對自建提供跨境電商、市場采購、綠色貿易等外貿新業態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對經省市新認定的外貿綜合服務平臺的企業,給予實際投資額(僅限硬件投入、軟件開發費用)50%的一次性補貼;每招引1家落戶新區在平臺開展跨境電商業務且年進出口額達300萬元的外貿企業,給予平臺企業3萬元獎勵,單個平臺企業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并按50元/平方米/月給予政策有效期內在新區產生的辦公房租補貼,補貼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補貼金額不超過其實際支付租金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