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支持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承保規模和覆蓋">
支持企業降本增效
第五條支持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承保規模和覆蓋面,對通過統保平臺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企業,按相應標準給予支持,單個企業支持金額合計不超過200萬元。
第六條支持企業參加境內外展會活動。對企業參加列入《四川商務廳重點支持的國際性展會名錄》的展會項目,在上級部門按照《關于“川行天下”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活動的若干措施》給予支持的基礎上,對展位費剩余部分予以全額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第七條支持企業降低運營成本。對入駐天府新區成都片區保稅物流中心(B型)企業,按年進出口額/年加權倉租面積達到0.5萬元/平方米、1萬元/平方米、1.5萬元/平方米,分別給予60%、80%、100%倉庫租金補貼,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25元/平方米/月,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同時租賃綜合辦公大樓且在內實際辦公的,按企業在新區繳納社保人數、每家企業15平方米/人的標準,給予100%辦公租金補貼,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22元/平方米/月。對入駐企業因配合查驗作業等經核定的公共基礎服務產生的費用,給予全額補貼。
第八條支持企業提檔升級倉儲設施。企業對倉儲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建設智能倉、生鮮倉、恒溫恒濕庫、冷凍庫以及倉庫安全等級升級等),投資強度達0.1萬元/平方米或投資額達100萬元的,項目通過驗收后,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