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普基地資助項目申報、實施和資金使用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二)申報單位對項目資金要專款專用,如違規使用科普基地資助經費,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三)申報單位如有弄虛作假等不正當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原申報項目,已撥經費按原渠道收回,同時取消三年內項目申報資格。
導航
分享
電話咨詢
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