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學技術廳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為項目申報單位代理項目申報事宜,申報單位必須自主填報項目申報書。凡是購買、或委托代寫項目申報書,或是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即視為騙取財政資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報資格或是撤銷立項項目,并按規定嚴肅處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科學技術廳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處舉報,舉報電話:028-8672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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