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樂山市科學技術獎勵(以下簡稱市科技獎)工作推進機制,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或副秘書長為召集人,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數字經濟局、市科協、市科技局為參與單位,共同推進市科技獎的評審和授予工作。市科技局具體負責市科技獎組織評審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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