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基本條件 。
1.申報主體為在四川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2.生產性服務業功能聚集區運營機構必須為依照《公司法》組建的建設開發公司,注冊資本金在1000萬元以上。
3.其他企業(事業)或科研機構,注冊資金30萬以上。
4.申報項目已經投資主管部門備案(除物流重大基礎建設項目外,均在經信部門備案),建設期限以備案文件中的時間為準,原則不超過3年。大項目可例外,但必須附主管部門正式說明。
(二)申報其他條件。
1.功能區聚集建設類。支持發展前景好的生產性服務業聚集區、總部經濟聚集區和大型工業生產資料、成品及設備專業交易市場。重點支持成都、德陽、綿陽、廣元、達州、攀枝花、瀘州、宜賓、遂寧、內江、南充、樂山等節點城市聚集發展。項目承擔主體為園區運營管理公司,資金使用方向明確且量化考核性強。
2.服務能力提升類。項目申報主體為從事生產性服務業企業(機構),重點為獲得四川生產性服務業示范企業(機構)的單位。
3.服務體系建設類。支持省級生產性服務業體系發展研究。申報主體總點為省級以上的專業經濟、社科研究機構。
4.制造業服務化類。
-----總集成總承包。提供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工程)、設計-采購、設計-施工、采購-施工等總集成總承包服務;或融合前端技術研發、工程設計、咨詢服務和后期項目管理、生產運維、售后服務、評估優化的總集成總承包服務模式的,規模以上大中型制造企業,注冊資金1000萬以上,總包合同真實。已完工項目,近二年內已完工交付;在建項目,總集成總承包服務合同2011年開始實施, 2014年底以前全部或大部分完成交付。
-----生產性服務外包。專業化承接大中型制造企業的工業物流及供應鏈管理、研發設計、咨詢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設備檢修、檢驗檢測、售后維修等生產性服務的企業,注冊資本50萬以上,服務年營業額200萬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