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方式
1.專項補助。
對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實施的增添服務設施設備、推進信息化建設和提升服務供給能力的載體建設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已完成投資額4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個建設項目補助額不超過300萬元。對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疫情防控、復工復產、信息咨詢、創業輔導、技術支持、投資融資、知識產權、財會稅務、法律咨詢、人才培訓、市場開拓等綜合服務項目,綜合考慮服務數量、服務質量、服務成本等因素,按照不超過2019年11月-2020年10月實際運營成本50%的比例給予補助(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單位、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不超過60%),單個項目獎補助不超過300萬元。
2.以獎代補。
對在2019-2020年期間獲得國家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稱號的單位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每個單位只獎勵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