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中期評估工作規程》(川科政〔2024〕3號);
評估依據
(一)《四川科技計劃項目中期評估工作規程》(川科政〔2024〕3號);
(二)《四川科技計劃管理辦法》(川科政〔2022〕4號);
(三)《四川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川財規〔2019〕10號);
(四)《四川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管理的補充通知》(川財教〔2019〕28號);
(五)《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川財規〔2022〕10號);
(六)《關于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進一步優化升級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川科資〔2019〕3號);
(七)《關于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權的若干政策措施》(川科規〔2020〕2號);
(八)項目任務合同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