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市場化應用補助項目申報表》;
(二)營業">
申報材料
(一)《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市場化應用補助項目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申報產品2023年銷售/采購合同、清單及發票、貨款到賬憑證(復印件),且發票上的產品名稱須與該產品名稱一致(若不一致須說明并提供證明材料),上述材料日期均應在2023年內;
(四)用戶應用報告;
(五)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2023年度審計報告〔須經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網址http://acc.mof.gov.cn)報備并賦碼〕;
(六)申報產品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狀況的有效證明文件;
(七)具有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符合國家《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或《四川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2年版)》要求的產品質檢報告、特種設備行業產品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等;
(八)產品彩色照片一張;
(九)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