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產品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屬于國家《重點新材料首">
申報條件
(一)申報產品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屬于國家《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的新材料產品;
2.屬于《四川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2年版)》的新材料產品;
3.屬于《2022年度四川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產品公告》(2022年第63號)中的省內首批次產品。
(二)申報產品2023年度實際銷售額/采購額不低于100萬元。
(三)由生產(研制)單位牽頭申報,應用單位需為生產(研制)單位認可的首次采購使用其首批次新材料產品的單位,僅限一家。
(四)已獲得省級、市級新材料首批次市場化應用補助或正在申報省級新材料首批次市場化應用補助的產品,不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