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主體應當為依法經營的企業及相關組織機構,未發生重大安">
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應當為依法經營的企業及相關組織機構,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等事故,未在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有效期內,涉及項目應符合安全、環保、建設、消防等法律法規。
(二)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市級及各級其他同類補助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同一項目、同一事項申報了國家、省補助資金或多項市級專項資金的,應當在專項資金申報材料中說明已獲得或正在申報的補助資金情況,經查重核驗后,扣除重復申報部分的資金。
溫馨提示資料準備要求:
1.按照所需申報材料按順序【成都市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補貼資金申請表或運營資金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裝訂成冊,一式2份(每頁需加蓋公章)于4月26日12:00前提交至成都公路口岸809室;
2.蓋章后掃描的PDF申報書(同完整紙質申報書)發送至QQ郵箱:360646152@qq.com;
3.線上申報和線下資料必須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更改。
4.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況請提前電話聯系;
附件: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業”智能服務平臺企業申報操作指引 (聯系人:李老師電話:028-84879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