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全區二手車流通規范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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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二手車交易
(一)支持全區二手車流通規范化發展
嚴格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促進二手車自由流通和企業跨區域經營。對自然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出售持有時間少于1年的二手車達到3輛及以上的,全區汽車銷售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拍賣企業等不得為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不予辦理交易登記手續。公安、稅務部門共享核查信息,稅務部門充分運用共享信息,為有關企業開具發票提供信息支撐。(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分局、區稅務局)
(二)規范全區汽車銷售市場交易秩序
聯動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消防監督、交通管理等多個部門,加大對全區未完成注冊備案的非法二手車交易市場主體的打擊力度,進一步清理自發形成的散亂市場及沿街圍市的非法攤販,切實保護汽車交易(含二手車交易)過程中的消費者權益。(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大隊、區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