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各申報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我局將針對評價報告進行現場核實,重點">
工作要求
(一)請各申報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我局將針對評價報告進行現場核實,重點核實是否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是否存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
(二)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企業或園區(含園區內企業)不得申報綠色制造名單:未正常經營生產的(工商注銷、連續停產12個月以上、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且未被移出);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三)已發布綠色工廠評價行業標準的(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按照相應行業標準要求進行評價,其他行業按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進行評價。重點用能行業優先推薦能效水平達到《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發改產業〔2023〕723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2年版)》(發改運行〔2022〕559號)標桿水平的工廠,其他行業優先推薦達到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的工廠。
(四)已發布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行業指標體系的(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按照對應行業指標體系進行評價,其他行業按照《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要求》進行評價。申報企業原則上應為對應層級綠色工廠,優先推薦汽車、機械、電子、紡織、通信制造等行業以及供應商中綠色工廠數量眾多的龍頭企業和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企業。
(五)申報綠色工業園區須是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優先推薦綠色工廠數量多、占比高的工業園區。
附件: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節〔2024〕13號)
成都市新都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7日
(聯系人:李寧;電話:89397595;郵箱:3699098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