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創新型中小企業為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基本條件,非創新型中小企業無法申報專精特新中">
其他要求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為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基本條件,非創新型中小企業無法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請各區(市、縣)高度重視。
(二)各區(市、縣)經信部門組織開展好2024年第三季度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工作,落實申報責任并核實申報材料和留存備查,做好跟蹤指導,強化監測分析,提升服務質效。
(三)各區(市、縣)經信部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進一步壯大創新型中小企業隊伍,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做好后備支撐,不斷提升中小企業總體發展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