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區內已建創新創業載體,根據其發展規模、服務水平以及服務企業的數量,經區科技主管部門績效評價為優秀的,給予30萬元經費補助。
1.申報條件:
申報對象為獲得武侯區區級認定的創新創業載體。
2.申報資助需提供的材料:
(1)武侯區創新創業載體建設(運營補助)資助申報書;
(2)載體資質證明材料(“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或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3)載體運營情況報告(模板見附件),須包含以下內容:
a.場地情況,提供孵化場地租賃協議或合作及無償使用的佐證材料(據實提供);
b.在孵企業情況,提供所有在孵企業匯總表清單、營業執照及孵化協議復印件;
c.人才引進情況,梳理國家、省、市、區級(諸葛人才計劃)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及帶有優秀科技成果的創業團隊入駐創新創業載體的情況(據實提供);
d.公共設施投入情況,梳理新增配套設施的購買憑證,現有公共設施維護升級的票據證明,新建產業共性技術服務平臺的場地、設備等證明材料(據實提供);
e.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情況,梳理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情況和服務效果(據實提供);
f.服務團隊建設情況,梳理專職服務人員情況、接受專業培訓的孵化從業人員情況、創業導師聘請相關情況(據實提供);
g.資源聚集情況,梳理與中介服務機構(包括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咨詢機構、風險投資機構等)合作情況,提供合作協議復印件(據實提供);
h.在孵企業獲得投融資情況,在孵企業獲得投融資證明材料(如投融資協議等)(據實提供);
i.開展培訓及活動情況,梳理開展培訓以及創新創業活動簡報、活動照片、參會簽到表(據實提供);
j.服務效果,梳理載體年度服務收入和載體總收入的情況(據實提供);
k.基礎統計,梳理入駐企業(團隊)及時向載體運營機構動態報送相關信息以及相關機制的建立情況(據實提供);
l.孵化效率,梳理載體2020年新增在孵企業以及已畢業企業落戶武侯的相關情況(據實提供);
m.獲獎情況,梳理在孵企業獲得知識產權(含發明、外觀、軟件著作權等)的情況;梳理在孵企業獲得國家、省、市工業口、科技口、文化口相關計劃項目或獎勵的情況;2020年載體內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省級以上(含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上市企業的情況(據實提供);
n.稅收情況,梳理在孵企業及載體運營機構2020年稅收繳納情況,憑證須由當地稅務機關蓋鮮章方能有效,并提供納稅清單匯總表格(據實提供);
o.品牌影響,梳理載體獲得媒體報告的情況以及獲得國家、省、市載體認定的情況(據實提供)。
備注:相關內容未標注2020年的,均用累計數字。具體材料寫法詳見附件,每一項對于文字內容的描述,均須提供相關附件作為佐證,無法提供附件佐證材料的視為文字內容描述無效。
3.資助標準:
經評審符合支持條件的載體,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經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