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環節和標準
采取“補貼利用數量、補貼設備購置、補貼設施建設”的補貼方式,具體如下:">
補助環節和標準
采取“補貼利用數量、補貼設備購置、補貼設施建設”的補貼方式,具體如下:
(一)對單季開展秸稈機械化粉碎還田、堆漚腐熟還田和秸稈覆蓋還田600畝(含)以上的,按照每畝不超過20元進行補貼。
(二)對收儲能力3000噸以上秸稈轉運中心的秸稈儲存庫棚按每平方米不超過20元進行補貼。
(三)對開展秸稈綜合利用機械設備購置按不超過50%進行補貼,已享受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的,累加補貼不超過20%。
(四)對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肥料化(還田利用除外)、飼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利用主體(年利用秸稈量在1000噸以上)按照每噸不超過120元進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