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提名申報要求
(一)基本條件
提名人選(項目)必須符合《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中的要求,同時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為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的人選,提名年度應在川工作且連續在川工作時間應不少于5年。
2.被提名為四川省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的人選,提名年度應在川工作,年齡不超過40歲(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提名自然科學獎項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論文、專著,應于2019年5月31日前公開發表;提名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4.提名項目所列論文、專著知識產權應歸國內所有。論文論著署名第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為國外單位的,不得作為省科學技術獎所有獎種評審的代表性論文專著。
5.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提名。
6.提名項目所含技術內容(包括發現點、發明點、創新點及其專利和論文等支撐材料)應未在國家獎、省部級獲獎項目中使用過。
7.提名技術發明獎項目的核心技術,必須取得授權知識產權,前三完成人須是授權發明專利的發明人,并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
8.同一成果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復提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
9.已兩次被提名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經評審未獲獎的,如果沒有新的重大創新成果和貢獻,不再被提名。
10.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杰出青年科技創新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候選人經連續兩年提名未獲獎的,須間隔1年,且有新的貢獻方可被再次提名。
11.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項目的完成人被提名為省科學技術獎的候選者(含科技杰出貢獻獎、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國際科技合作獎)。
12.上兩年度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得作為項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為本年度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的候選者。
13.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項目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得作為省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
14.提名項目完成單位應具有法人資格,第一完成單位須是四川省內注冊的單位。
15.企業技術創新工程項目申報主體,原則上應是在川注冊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
16.涉及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準入)的項目,必須完成審批手續,審批時間需滿2年,并提交相應的批準證明材料(如:動植物新品種、農藥、化肥、獸藥、食品品、基因工程和技術產品、標準等批準證明)。
(二)公示要求
提名的人選(項目)應進行提名前公示。申報單位應在本地區、本部門范圍內進行公示。申報單位(專家)應責成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容需按照《2021年度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的要求進行(可在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下載。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人選(項目)方可提名。提名人選(項目)公示情況由申報單位以正式公函報送至農業農村廳科技教育處。
2021-04-08
1.提名書(含主件和附件)是四川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請登錄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按照《2021年度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要求,填寫提名材料。
2.專用項目不得通過網絡填報。提名材料由申報單位派專人報送至農業農村廳科技教育處。
3.2021年度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須選擇獎勵等級志愿。當所選可接受的獎勵等級高于擬授獎等級時,該項目不予授獎。
4.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書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諾書,須由第一完成人親筆簽名后,按要求上傳。
2021-04-08
1.各申報單位(專家)要嚴格對照《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材料形式審查不合格內容》,認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審查工作(具體要求詳見《2021年度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可在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下載)。形式審查不合格的項目,將不予提交評審。
2.本年度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科技廳在提名階段實行無紙化,我廳將根據項目評審進程通知提名單位提交紙質提名書。
3.紙質提名書主件和附件均需從系統中打印,一并裝訂成冊。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提名書3份(原件1份,復印件2份),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2021-04-08
1.各申報單位(專家)要嚴格對照《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材料形式審查不合格內容》,認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審查工作(具體要求詳見《2021年度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可在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下載)。形式審查不合格的項目,將不予提交評審。
2.本年度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科技廳在提名階段實行無紙化,我廳將根據項目評審進程通知提名單位提交紙質提名書。
3.紙質提名書主件和附件均需從系統中打印,一并裝訂成冊。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提名書3份(原件1份,復印件2份),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四、時間要求
為保障我廳提名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被提名人選(項目)于2021年5月31日18:00完成網絡申報,公示情況以正式公函于2021年5月31日前寄送至農業農村廳科技教育處,紙質提名書按裝訂要求于2021年6月7日前寄送至農業農村廳科技教育處。
2021-04-08
2021年度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采取單位提名與專家提名兩種方式。鼓勵符合條件的專家積極參與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
(一)單位提名
1.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
各提名單位提名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人,注重提名在一線工作,對在科學技術發展中取得國內外公認的重大成就,或對四川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工作者。
2.四川省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
各提名單位提名人數原則上不超過5人,注重提名在一線工作,對學科發展或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有重要推動作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四川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各提名單位提名人數原則上不超過2人或2個組織,注重提名對我省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
4.四川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
原則上不做數量限制,各提名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提名本地區、本部門優秀項目。
(二)專家提名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得者、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獲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名(項)所熟悉專業的省科學技術獎。
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每年度可3人及以上共同提名1名(項)所熟悉專業的省科學技術獎。聯合提名時列第1位的專家為責任專家,責任專家須為在川工作的專家。
專家應提名本人所從事的學科或專業領域的人選和項目。與提名項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專家不超過1人。當提名人選(項目)出現異議時,責任專家應協助處理。項目或人選公示時將同時公布提名專家信息。
提名專家年齡應不超過70歲(1951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年齡不超過80歲(194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提名人選和項目的基本條件
提名人選(項目)必須符合《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中的要求,同時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為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的人選,提名年度應在川工作且連續在川工作時間應不少于5年。
2.被提名為四川省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的人選,提名年度應在川工作,年齡不超過40歲(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提名自然科學獎項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論文、專著,應于2019年5月31日前公開發表;提名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4.提名項目所列論文、專著知識產權應歸國內所有。論文論著署名第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為國外單位的,不得作為省科學技術獎所有獎種評審的代表性論文專著。
5.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提名。
6.提名項目所含技術內容(包括發現點、發明點、創新點及其專利和論文等支撐材料)應未在國家獎、省部級獲獎項目中使用過。
7.提名技術發明獎項目的核心技術,必須取得授權知識產權,前三完成人須是授權發明專利的發明人,并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
8.同一成果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復提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
9.已兩次被提名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經評審未獲獎的,如果沒有新的重大創新成果和貢獻,不再被提名。
10.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杰出青年科技創新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候選人經連續兩年提名未獲獎的,須間隔1年,且有新的貢獻方可被再次提名。
11.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項目的完成人被提名為省科學技術獎的候選者(含科技杰出貢獻獎、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國際科技合作獎)。
12.上兩年度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得作為項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為本年度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的候選者。
13.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項目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得作為省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
14.提名項目完成單位應具有法人資格,第一完成單位須是四川省內注冊的單位。
15.企業技術創新工程項目申報主體,原則上應是在川注冊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
16.涉及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準入)的項目,必須完成審批手續,審批時間需滿2年,并提交相應的批準證明材料(如: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農藥、化肥、獸藥、食品、通信設備、基因工程和技術產品、標準等批準證明)。
(四)提名前公示
提名的人選(項目)應進行提名前公示。提名單位應在本地區、本部門范圍內進行公示。提名單位(專家)應責成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容需按照《2021年度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的要求進行(可在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下載。訪問地址:http://202.61.89.121/),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人選(項目)方可提名。提名人選(項目)公示情況隨提名單位正式公函一并報送。
2021-03-30
1.提名書(含主件和附件)是四川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請登錄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按照《2021年度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要求,客觀、如實、準確、完整填寫提名材料。
2.專用項目不得通過網絡填報。提名材料由提名單位派專人報送科技廳科技獎勵與科普處。
3.2021年度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須選擇獎勵等級志愿。當所選可接受的獎勵等級高于擬授獎等級時,該項目不予授獎。
4.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書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諾書,須由第一完成人親筆簽名后,按要求上傳。
2021-03-30
各提名單位(專家)要嚴格對照《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材料形式審查不合格內容》,認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審查工作(具體要求詳見《2021年度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可在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下載)。形式審查不合格的項目,將不予提交評審。
(一)提名材料
1.提名函一式兩份。內容應包括提名人選(項目)數量、提名人選(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并附提名人選(項目)匯總表(格式見附件1)。提名單位或提名專家認為如有關專家參加評審可能影響評審公正性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并在提名時同時提交《回避專家申請表》(格式見附件2)。
2.本年度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科技廳在提名階段暫不收取提名書紙質材料,將根據項目評審進程通知提名單位提交紙質提名書。
3.紙質提名書主件和附件均需從系統中打印,一并裝訂成冊。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提名書3份(原件1份,復印件2份),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二)報送要求
1.提名函應以公函的方式報送。提名公函要求:各市(州)科技行政部門應是人民政府或辦公廳(室)行文,省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以及科技廳認定的有關部門(單位)等提名單位應是部門(單位)行文。
2.專家提名的項目(人選),提名書由責任提名專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員報送。
2021-03-30
(一)網絡提名截止時間
為了保障網絡提名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廳分時段確定各提名單位網絡提名截止時間,具體如下:
1.各市(州),協會、學會,提名專家,2021年5月31日12:00截止。
2.省級部門、中央在川高校、中央在川研究院(所),央屬企業,2021年5月31日18:00截止。
(二)提名函報送時間及郵寄地址
提名函一式兩份,于2021年6月10日前寄送四川省科學技術廳科技獎勵與科普處。
郵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學道街39號
郵政編碼:610016
(三)提名書(紙質)報送時間
請各提名單位于6月9日前完成紙質提名材料收集工作,報送科技廳時間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1.外國人受聘于在我省注冊的法人機構,長期在我省從事科研工作,取得成果的知識產權屬中方所有或與中方共有,可以被提名為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的候選人。
2.為鼓勵廣大科研工作者圍繞新型冠狀病毒開展科技攻關,把研究成果應用于疫情防控,對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成果,其應用時間可適當放寬。
3.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7〕50號)要求,科技廳“四川省科技獎勵綜合業務管理系統”已于2019年納入“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行。申報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單位須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進行注冊(已注冊單位除外),注冊成功后再進入省科技獎勵綜合業務管理系統進行填報。具體注冊程序及要求請見附件4。
2021-03-30
申報單位請按照《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獎勵章程》、《“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填寫說明》等認真填寫申報資料(可在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http:/ljst.sc.gov.cn/的文件通知里下載),于8月6日前將書面資料報我廳勘察設計與科學技術處。審核通過的項目,我們將加蓋相關印章的書面資料返還給申報單位,由申報單位于8月13日前完成網上申報,并于8月19日前寄往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2021-07-19
華夏獎獎勵范圍包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城鄉規劃、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程建設、建筑業、房地產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等行業的下列科技成果:
一、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方法、新材料、智能化管理、計算機軟件等科技成果;
二、引進、消化、吸收后再創新的國外先進技術和工藝;
三、為行業服務的標準、規范、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等科技基礎性研究成果;
四、為支撐決策科學化與管理現代化服務的軟科學研究成果;
五、有組織有措施進行大規模推廣應用的科技成果;
六、采用技術創新成果完成的重大工程項目。
2021-07-19
推薦華夏獎的項目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技術(或方法)上有重要創新,技術難度較大,解決了行業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和關鍵問題,總體技術水平和技術經濟指標達到行業領先水平。
二、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顯著,并經過較大規模的推廣應用,取得明顯效益。
三、成果轉化程度高,具有較強的示范作用和推廣應用價值,對提高行業或技術領域的技術含量,推動行業或技術領域科技進步作用明顯。
第十五條推薦華夏獎的項目主要完成單位和個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主要完成單位應當是在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二、主要完成單位應當在項目研制、開發、投產和推廣應用過程中提供重要的技術、設備和人員等條件,對項目的完成起到關鍵的組織、管理和協調作用;
三、主要完成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項目總體技術方案的設計中做出重要貢獻;
(二)在關鍵技術和疑難問題解決過程中做出重要技術創新;
(三)在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
2021-07-19
建立市科技獎工作推進機制,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或副秘書長為召集人,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數字經濟局、市科協、市科技局等相關市級部門為參與單位,共同推進市科技獎的評審和授予工作。
第十八條市科技局具體負責市科技獎組織評審的日常工作。
第十九條市科技獎工作推進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聘請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市科技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聘請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等組成市科技獎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
(二)審核市科技獎的評審結果。
第二十條評審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科技獎的評審工作;
(二)向市科技獎工作推進組報告評審情況;
(三)對市科技獎評審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協助處理;
(四)協助開展市科技獎異議處理;
(五)對市科技獎勵工作提供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一條評審委員會下設若干專業評審組。評審組由有關專家7~9人組成,設組長1人。科技獎勵辦公室根據當年全市申報獎勵項目的具體情況,從具備資格的專家、學者中聘請專業評審組的成員。專業評審組的委員實行資格聘任制,一年一聘,其資格由市科學技術局認定。組長一般應具備市科技進步獎評審委員會委員資格。
專業評審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草擬本專業組的評審范圍和評審標準;
(二)評審屬于本專業組評審范圍的申報項目,并提出初審結果;
(三)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評審委員會復核;
(四)提出我市不斷改進和完善科技獎勵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二條監督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對市科技獎勵評審工作進行監督;
(二)協助開展省科技獎勵異議處理;
(三)向獎勵委員會報告監督工作情況;
(四)對市科技獎勵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監督委員會委員由科技、知識產權、法律、政策研究等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監督委員會委員人數不超過7人,設主任委員1人。
2021-04-16
市科技獎采用提名制,各區(市、縣、自治縣)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各市級部門和經市科技局認定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學會、協會為提名單位,市科技獎不接受個人自薦的方式。
第二十四條省和市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得者、省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市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獲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名(項)所熟悉專業的市科技獎。
第二十五條提名者應當遵守提名規則和程序,按照獎勵辦法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提名,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在提名、評審和異議處理等工作中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六條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候選人經連續兩年提名未獲獎的,須間隔1年,且有新的貢獻方可被再次提名。
第二十七條已獲得省部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的項目成果,不再提名參加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審。
第二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和人員一般不提名為市科技獎候選者,軟科學項目除外。
第二十九條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市科技獎各類別評價指標,并組織實施。對形式審查合格的提名項目,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提交評審專家進行評審。
第三十條申報市科技獎的個人和組織在市政府、市科技局門戶網站下載申報書后,按通知要求如實進行申報并報提名單位初審,提名單位應當按照申報通知中對年度市科技獎規定的相關條件和要求進行初審,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統一出具推薦函。
2021-04-16
市科技獎評審包括形式審查、專業評審和綜合評審等環節。
第三十二條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提名人選的專業評審,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組織,采取會議評審方式進行。
(一)專家遴選。根據提名人選情況,從市科技獎勵評審專家庫中遴選評審專家,組成初評專家組,專家組人數應不少于7人。
(二)評審答辯。采取提名人選所在單位現場答辯,提名人選所在單位參加答辯人數不超過3人,答辯時間15分鐘,其中匯報10分鐘,專家提問5分鐘。
(三)推薦原則。評審專家組集體討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推薦候選人。提名人選獲得到會評審專家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的,作為候選人進入綜合評審。
(四)推薦人數。初評通過的候選人數不超過5名,可以空缺。
第三十三條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人選綜合評審,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組織召開評審委員會會議,對通過初評的候選人進行綜合評審。
(一)評審答辯。評審時,候選人所在單位派員進行現場答辯,參加答辯人數不超過3人,答辯時間25分鐘,其中匯報15分鐘,評委提問10分鐘。
(二)推薦原則。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以到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為通過,確定為擬獎人選。
第三十四條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組織評審委員會委員對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擬獎人選進行現場考察。
第三十五條科學技術進步獎專業評審,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組織,采取會議評審方式進行。
(一)專家遴選程序。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根據進入專業評審項目的情況,按照評審專家數量規定,在市科技獎勵評審專家庫中遴選評審專家。
(二)專家遴選原則。遴選評審專家應注重專業、學科平衡,并遵循以下原則:
1.同一專業評審組中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有1位專家;
2.專家為項目完成人的應當回避;
3.與評審對象或單位有利益關系的專家應當回避;
(三)專業評審專家數量。專家數量按以下規定確定:項目數量在20項以下的,專家數不少于7人;項目數量在20項以上的,專家數不少于9人。
(四)評審程序。采取會議評審方式進行,由各專業評審組組長負責評審工作。由主審和副審專家分別介紹項目情況,集體評議。評審專家按照市科技獎勵各類別獎勵評價指標,進行獨立打分。各專業評審組按照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下達的各等級擬獎指標,根據項目的評審得分推薦擬獎候選項目。
第三十六條科學技術進步獎綜合評審。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組織召開評審委員會會議,以會議方式對各專業組評審推薦結果進行審定,到會委員必須達到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評審委員會對推薦為一等獎的項目,由主要完成人匯報和答辯,評委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對各專業組提交的二、三等獎的初評推薦結果,由評審委員會討論后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表決結果以到會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為有效。
第三十七條獎勵評審工作實行回避制度。評審委員為被推薦申報為科學技術獎的候選人、項目完成人或為其候選人、項目完成人直系親屬的,當評審到該項目時,該評審委員應當回避,不參加投票,該評委也不計入該項目投票總人數。
評審委員會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并可能影響評審工作正常進行時,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選取具備評審資格的專家代替,并享有與其他委員同等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將評審委員會審核通過的擬獎者和獎勵等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由樂山市人民政府發文表揚并頒發證書。
2021-04-16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受理結果或者評審結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提出異議,逾期不予受理。
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并表明真實身份,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和證明其觀點的必要證據材料。個人提出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單位及聯系方式,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以單位名義提出的,應當加蓋本單位公章。
第四十條市科技獎勵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對評審活動進行全程監督。
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紀檢監察機構應參與初評專家抽取、專業評審和綜合評審等評審活動。
第四十一條評審工作結束后,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應將評審專家名單、評審工作安排、評審結果報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備案。
2021-04-16
2021年度市科技獎提名工作采取單位提名與專家提名兩種方式。各區(市、縣、自治縣)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各市級部門和經市科技局認定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學會、協會為提名單位;省和市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得者、省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市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獲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名(項)所熟悉專業的市科技獎。
(一)單位提名
1.樂山市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
各提名單位原則上只能提名1人,注重提名在一線工作,對樂山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工作者。
2.樂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
科學技術進步獎包括技術開發、社會公益、重大工程、科學技術成果轉化、軟科學研究、科學技術普及和企業技術創新工程等七類項目。各提名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提名本地區、本部門的優秀項目。申報單位(第一完成單位)應在項目評審基礎上,按梯次推薦原則,推薦申報項目不超過5項。
(二)專家提名
專家須為在樂專家,專家應提名本人所從事的學科或專業領域的人選和項目,當提名人選(項目)出現異議時,提名專家應協助處理,項目或人選公示時將同時公布提名專家信息。
(三)提名人選和項目的基本條件
提名人選(項目)必須符合《樂山市科學技術獎勵實施細則》中規定的要求,同時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為樂山市科技杰出貢獻獎的人選,提名年度應在樂山工作且連續在樂工作時間應不少于3年;候選人為近3年內省科技進步獎三等獎以上或市科技進步一等獎的第一主研人員。
2.被提名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須是樂山市內注冊的單位。
3.列入國家、省、市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提名。
4.提名項目所含技術內容(包括發現點、發明點、創新點及其專利和論文等支撐材料)應未在國家獎、省部級、市級獲獎項目中使用過。
5.以相同技術內容兩次申報樂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均未獲獎的項目,不再提名。
6.為鼓勵更多科技人員科技創新積極性,避免重復報獎的現象,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項目的完成人參與科技進步獎的提名。
7.各級政府部門原則上不得作為科技進步獎的完成單位(軟科學項目除外)。
8.完成人在國外或在中國的外資機構單獨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須不涉及知識產權糾紛。
9.涉及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準入)的項目,必須完成審批手續,審批時間需滿2年,并提交相應的批準證明材料(如: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農藥、化肥、獸藥、食品、通信設備、基因工程和技術產品、標準等批準證明)。
(四)提名前公示
提名的人選(項目)應進行提名前公示。提名單位應在本地區、本部門范圍內進行公示。提名單位(專家)應責成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容需按照《2021年樂山市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附件3)的要求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人選(項目)方可提名。提名人選(項目)公示情況隨提名單位正式公函一并報送。
2021-04-16
1.提名書下載。見附件3《2021年樂山市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
2.提名書是樂山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按照填報要求,根據申報的獎項,填報對應的提名書。
3.科技進步獎提名書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諾書,須由第一完成人親筆簽名。
2021-04-16
各提名單位(專家)要認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審查工作(具體要求詳見《2021年度樂山市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形式審查不合格的項目,將不予提交評審。
(一)提名材料
1.提名函一式兩份。內容應包括提名人選(項目)數量、提名人選(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并附提名人選(項目)匯總表(格式見附件,并同時提供電子版)。
2.紙質提名書主件和附件一并裝訂成冊一式三份。(科普類項目還需附3套科普作品)
(二)報送要求
1.提名函應以公函的方式報送,加蓋提名單位公章。
2.專家提名的項目(人選),提名書由項目完成人直接報送。
2021-04-16
受理提名截止期為2021年6月16日24時,逾期不再受理。提名函和紙質提名書寄送,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63783461@qq.com。
2021-04-16
推薦項目(人選)必須符合省科技獎勵辦《關于2021年度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規定的推薦條件和要求。推薦項目最好有第三方成果評價機構作出的成果評價報告。
(一)各申報單位請登陸《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平臺》。在準備申報前下載《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勵提名工作手冊》等相關資料,認真研讀通知、手冊等資料,特別注意通知中“提名項目和人選的基本條件”要求,結合《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獎提名工作手冊》,按要求填報。
(二)申報省科技獎,實行網絡電子與紙質相結合的方式。今年“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平臺”已與“四川省政務服務網”平臺對接。需申報省科技獎的單位法人必須在“四川省政務服務網”注冊成功后,才能在“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平臺”申報省科技獎。請今后有申報省科技獎意愿的各申報單位確定1名管理員,認真研讀《科技獎勵綜合業務系統用戶注冊操作手冊》,訪問“四川省政務服務網”,進行單位法人和用戶操作注冊,待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平臺》系統繼續填寫提名書。
(三)填寫要求及材料報送。所有申報推薦項目(人選),必須在“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臺”按《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獎提名工作手冊》要求網上填報提名書,上傳申報材料相關附件,自動生成提名書等相關材料,符合提名后經市科技局審核通過,導出打印裝訂成冊(內容、順序必須與網絡業務管理平臺完全一致)即為申報推薦材料。
1.提名書是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推薦單位(推薦人)按照《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獎提名工作手冊》認真填寫提名書,內容重點突出推薦項目的重要科學發現、主要技術發明或科技創新、推廣應用和經濟社會效益。提名書材料應當完整、真實,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
2.推薦材料包括:
(1)推薦函(市科技局負責)一式2份,內容應包括推薦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推薦項目數量和匯總表等;
(2)紙質提名書(項目申報單位負責):包含提名書主件、附件,應一并裝訂成冊。省科技杰出貢獻獎提名書3份(其中1份原件)、省科技進步獎提名書3份(其中1份原件);
(3)提名書及推薦項目(人選)匯總表的電子版(市科技局負責);
(4)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項目申報單位負責)還需附3套科普作品。
202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