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為我市軟件產業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的人員(含港澳臺、外籍)。
(二)2020年1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的軟件人才。
2021-06-22
(一)組織好推薦評選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軟件人才隊伍建設,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營造申報氛圍,把好審核推薦關,遴選優秀軟件人才。
(二)準備好申報相關材料。各區(市)縣要指導申報人及申報人所在單位按要求填寫申報表,準備相關佐證材料(有關原件備查)。
(三)按時報送申報文件。各區(市)縣應于2021年8月11日17︰00前,將蓉貝軟件人才申報材料、主管部門文件和《區(市)縣蓉貝軟件人才推薦匯總表》(附件7),書面報送至市經信局軟件產業處。
請各區(市)縣于6月25日17︰00前將蓉貝軟件人才評選工作聯絡員姓名、單位、聯系電話反饋至郵箱。
2021-06-22
行業領軍者是具備市場引領能力,能夠敏銳洞察軟件行業新業態、新模式及發展趨勢,助推產業發展的戰略型人才。
(一)必備條件
1.創辦并正常運營軟件企業,是企業創始人或聯合創始人;或者是上一年度軟件業務收入達到50億元及以上大型軟件企業核心技術團隊領軍人物;或者持有企業15%及以上的股份或股權。(此項三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2.組織研發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或開展軟件技術融合應用創新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自主研發的軟件業務收入在2億元及以上。
3.綜合評估申報人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3500萬元。
4.綜合評估申報人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100萬元。
5.從上一年度1月起至截止申報日止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申報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
6.(新增)對近三年獲得國家、省軟件相關工程/專項等資金支持累計超過2億元,截至申報當年已到賬金額不低于2000萬元,且有涉核心、關鍵軟件產品的項目牽頭主持人員,可不受第1、第4條限制。
(二)加分條件
1.具有軟件系統研發、運營的資深行業經驗,近10年組織研發的軟件核心技術、產品具有國際先進或國內首創水平,在軟件行業領域具有影響力和社會認可度。
2.在社會服務、解決就業、人才培養等方面成效顯著,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
3.企業入選工信部中國軟件百強、工信部中國電子信息百強、成都市軟件產業影響力十強。
4.擁有軟件著作權,與軟件相關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
5.擁有經認定的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
6.主持過與軟件相關的國家級重點、重大工程或試點示范項目。
7.近5年內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技術方面的獎勵或稱號。
2021-06-22
技術領銜人是具有行業前瞻性和國際化視野,掌握國際先進技術,精通產品策劃、設計和運營的復合型人才。
(一)必備條件
1.擁有獨立主導設計策劃的軟件產品及其服務面市,上一年度申報人主持研發的單款消費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收入在5000萬元及以上或單款企業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或者上一年度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涉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核心主研人員,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或者上一年度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純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核心主研人員,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8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此項三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2.綜合評估申報人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300萬元。
3.綜合評估申報人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5萬元。
4.在成都市的企(事)業單位或機構工作6個月及以上,且從上一年度1月起至截止申報日止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申報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
5.(新增)對近三年獲得國家、省軟件相關工程/專項等資金支持累計超過5000萬元,截至申報當年已到賬金額不低于800萬元,且有涉核心、關鍵軟件產品的項目牽頭主持人員,可不受第1、第3條限制。
(二)加分條件
1.在軟件相關領域具有突出個人表現,具有豐富的軟件開發經驗,從事軟件系統分析、架構設計、工程實施和項目管理等工作5年及以上。
2.有海外軟件機構工作經歷,或有在境內設立的知名海外軟件企業分支機構工作經歷,或開發設計過國際化軟件產品。
3.擁有主導研發的軟件著作權,以第一作者取得的與軟件相關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
4.擁有主導研發并經認定的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
5.主持過與軟件相關的省級及以上重點、重大工程或試點示范項目。
6.近5年內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技術方面的獎勵或稱號。
2021-06-22
資深工程師是具備軟件工程能力,高水平的軟件系統分析、架構設計、工程實施的高級技術和管理人才。
(一)必備條件
1.有主持研發并實施的軟件產品及其服務面市,上一年度申報人主持研發的消費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累計收入在1500萬元及以上或企業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累計收入達到500萬元;或者上一年度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涉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重要主研人員(前三位),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或者上一年度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純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重要主研人員(前三位),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8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此項三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2.綜合評估申報人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1萬元。
3.在成都市的企(事)業單位或機構工作6個月及以上,且從上一年度1月起至截止申報日止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申報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
(二)加分條件
1.在軟件相關領域工作5年及以上,擔任項目經理及以上職務,在解決軟件技術難點上有突出成績,或組織研發的軟件產品在國內具有較高水平。
2.擁有主導研發的軟件著作權,以第一作者取得的與軟件相關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
3.主持過與軟件相關的市級及以上重點、重大工程或試點示范項目。
4.擁有主導研發并經認定的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
5.近5年內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技術方面的獎勵或稱號。
2021-06-22
(一)對被評聘的蓉貝行業領軍者,依據協議,可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分5年支付)或自評聘之年起每年參照其個人上一年度對成都的貢獻程度按100%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見附件4)
填寫要求:(以下1、2條二選一)
1.如選擇依據協議,可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分5年支付)。請在申報表中相應欄處填寫第()年,并填報個人申報欄和簽字。
2.如選擇自評聘之年起每年參照其個人上一年度對成都的貢獻程度按100%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請在申報表中相應欄處□打√,申報者按程序填寫個人申報欄并簽字。
(二)對被評聘的蓉貝技術領銜人,依據協議,自評聘之年起每年參照其個人上一年度對成都的貢獻程度按75%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見附件4)
填寫要求:請在申報表中相應欄處□打√,申報者按程序填寫個人申報欄并簽字。
(三)對被評聘的蓉貝資深工程師,依據協議,自評聘之年起每年參照其個人上一年度對成都的貢獻程度按50%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見附件4)
填寫要求:請在申報表中相應欄處□打√,申報者按程序填寫個人申報欄并簽字。
2021-04-14
(一)由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向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軟件產業)主管部門提出評估及資金支持申請。
特別提醒:1.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報者自行承擔。2.對因申報材料不齊,導致評估無法通過,不再補充材料,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申報者自行負責。3.年度評估不合格者,按協議自動終止蓉貝軟件人才相關支持資格。
(二)評估申報材料裝訂,統一用A4紙,按材料順序雙面膠印,封面見附件6。(附件7不在申報材料之列)
(三)區(市)縣對評估材料和資金支持的金額初審后上報,包括已享受與2019年相關的其他人才(市、區兩級)的支持金額。
(四)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資金支持匯總表按2019年、2020年由各區(市)縣分別填寫。(見附件7)
(五)各區(市)縣組織2019年獲聘的蓉貝軟件人才填寫補充協議一式六份(附件8),于2021年4月29日17:00前正式行文(含附件7)上報,一并報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申報材料一份,同時將正式文件的PDF和WORD版發送至電子郵箱:1361391263@qq.com。
(六)市經信局將會同市級相關部門,組織評審專家視情到蓉貝軟件人才所在單位現場調研。
2021-04-14
一、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4部門《關于印發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評選辦法的通知》(成經信發〔2020〕4號)所規定的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條件(含補充推選條件)。
(一)行業領軍者
1.創辦并正常運營軟件企業,是企業創始人或聯合創始人;或者是上一年度軟件業務收入達到50億元及以上大型軟件企業核心技術團隊領軍人物;或者持有企業15%及以上的股份或股權。(此項三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2.組織研發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或開展軟件技術融合應用創新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自主研發的軟件業務收入在2億元及以上。
3.綜合評估行業領軍者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3500萬元。
4.綜合評估行業領軍者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100萬元。
5.上一年度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行業領軍者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
6.對近三年獲得國家、省軟件相關工程/專項等資金支持累計超過2億元,截至評估當年已到賬金額不低于2000萬元,且行業領軍者作為有涉核心、關鍵軟件產品的項目牽頭主持人員,可不受第1、第4條限制。
(二)技術領銜人
1.擁有獨立主導設計策劃的軟件產品及其服務面市,上一年度技術領銜人主持研發的單款消費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收入在5000萬元及以上或單款企業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或者上一年度技術領銜人是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涉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核心主研人員,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或者上一年度技術領銜人是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純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核心主研人員,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8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此項三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2.綜合評估技術領銜人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300萬元。
3.綜合評估技術領銜人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5萬元。
4.在成都市的企(事)業單位或機構工作6個月及以上,且上一年度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技術領銜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
5.對近三年獲得國家、省軟件相關工程/專項等資金支持累計超過5000萬元,截至申報當年已到賬金額不低于800萬元,且技術領銜人作為有涉核心、關鍵軟件產品的項目牽頭主持人員,可不受第1、第3條限制。
(三)資深工程師
1.有主持研發并實施的軟件產品及其服務面市,上一年度資深工程師主持研發的消費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累計收入在1500萬元及以上或企業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累計收入達到500萬元;或者上一年度資深工程師是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涉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重要主研人員(前三位),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或者上一年度資深工程師是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純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重要主研人員(前三位),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8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此項三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2.綜合評估資深工程師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1萬元。
3.在成都市的企(事)業單位或機構工作6個月及以上,且上一年度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資深工程師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
二、上一年度參與推動成都市軟件產業發展情況。
1. 上一年度主持或參與的項目(包括純軟類或涉軟類國家級、省級、市級重點項目)情況,以及技術、產品在行業內或在成都市的影響力情況。
2.上一年度獲得的軟件著作權或發明專利情況。
3.上一年度主導的省市級“首版次”軟件產品情況。
4.上一年度其它有關參與促進我市軟件產業發展的情況。
5.上一年度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軟件業務收入情況。
三、上一年度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納稅情況。
四、上一年度發揮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標桿作用,指導、培養或孵化成都本土軟件人才情況。
五、上一年度積極宣傳成都市的人才政策,積極利用行業人脈資源等引進更多軟件人才來蓉創新創業,實現“以才引才”情況。
六、上一年度遵守法律法規,守法經營,無弄虛作假、無侵犯知識產權等行為。
2021-04-14
(一)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為我市軟件產業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的人員(含港澳臺、外籍)。
(二)在成都市創辦企業或在成都市的企(事)業單位或機構工作6個月及以上,長期從事軟件開發、經營管理等;從上一年度1月起至截止申報日止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申報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的軟件人才。
2020-06-28
(一)組織好推薦評選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軟件人才隊伍建設,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營造申報氛圍,把好審核推薦關,遴選優秀軟件人才。
(二)準備好申報相關材料。各區(市)縣要指導申報人及申報人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有關部門按要求填寫申報表,準備好相關佐證材料(有關原件備查)。
(三)按時報送申報文件。各區(市)縣須確保于2020年8月20日17:00前,將推薦申報材料一份(模式見附件3、4)及《區(市)縣蓉貝軟件人才推薦匯總表》(附件5),一并書面報送至市經信局軟件產業處。
請各區(市)縣于6月30日17︰00前將組織開展蓉貝軟件人才工作單位、聯絡員及聯系方式反饋至郵箱。
2020-06-28
行業領軍者是具備市場引領能力,能夠敏銳洞察軟件行業新業態、新模式及發展趨勢,助推產業發展的戰略型人才。
(一)必備條件
1.創辦并正常運營軟件企業,是企業創始人或聯合創始人;或者是上一年度軟件業務收入達到50億元及以上大型軟件企業核心技術團隊領軍人物;或者持有企業15%及以上的股份或股權。(此項三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2.組織研發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或開展軟件技術融合應用創新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自主研發的軟件業務收入在2億元及以上。
3.綜合評估申報人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3500萬元。
4.綜合評估申報人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100萬元。
5.從上一年度1月起至截止申報日止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申報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
(二)加分條件
1.具有軟件系統研發、運營的資深行業經驗,近10年組織研發的軟件核心技術、產品具有國際先進或國內首創水平,在軟件行業領域具有影響力和社會認可度。
2.在社會服務、解決就業、人才培養等方面成效顯著,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
3.企業入選工信部中國軟件百強、工信部中國電子信息百強、成都市軟件產業影響力十強。
4.擁有軟件著作權,與軟件相關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
5.擁有經認定的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
6.主持過與軟件相關的國家級重點、重大工程或試點示范項目。
7.近5年內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技術方面的獎勵或稱號。
2020-06-28
技術領銜人是具有行業前瞻性和國際化視野,掌握國際先進技術,精通產品策劃、設計和運營的復合型人才。
(一)必備條件
1.擁有獨立主導設計策劃的軟件產品及其服務面市,上一年度申報人主持研發的單款消費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收入在5000萬元及以上或單款企業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或者上一年度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涉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核心主研人員,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或者上一年度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純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核心主研人員,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8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此項三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2.綜合評估申報人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300萬元。
3.綜合評估申報人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5萬元。
4.在成都市的企(事)業單位或機構工作6個月及以上,且從上一年度1月起至截止申報日止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申報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
(二)加分條件
1.在軟件相關領域具有突出個人表現,具有豐富的軟件開發經驗,從事軟件系統分析、架構設計、工程實施和項目管理等工作5年及以上。
2.有海外軟件機構工作經歷,或有在境內設立的知名海外軟件企業分支機構工作經歷,或開發設計過國際化軟件產品。
3.擁有主導研發的軟件著作權,以第一作者取得的與軟件相關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
4.擁有主導研發并經認定的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
5.主持過與軟件相關的省級及以上重點、重大工程或試點示范項目。
6.近5年內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技術方面的獎勵或稱號。
2020-06-28
資深工程師是具備軟件工程能力,高水平的軟件系統分析、架構設計、工程實施的高級技術和管理人才。
(一)必備條件
1.有主持研發并實施的軟件產品及其服務面市,上一年度申報人主持研發的消費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累計收入在1500萬元及以上或企業級軟件產品及其服務累計收入達到500萬元;或者上一年度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涉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重要主研人員(前三位),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或者上一年度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科學技術部關鍵核心技術純軟類單個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牽頭企業的重要主研人員(前三位),歸屬企業的項目支持資金達到800萬元及以上且首批資金已到位。(此項三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2.綜合評估申報人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1萬元。
3.在成都市的企(事)業單位或機構工作6個月及以上,且從上一年度1月起至截止申報日止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申報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
(二)加分條件
1.在軟件相關領域工作5年及以上,擔任項目經理及以上職務,在解決軟件技術難點上有突出成績,或組織研發的軟件產品在國內具有較高水平。
2.擁有主導研發的軟件著作權,以第一作者取得的與軟件相關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
3.主持過與軟件相關的市級及以上重點、重大工程或試點示范項目。
4.擁有主導研發并經認定的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
5.近5年內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技術方面的獎勵或稱號。
2020-06-28
適用范圍。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為我市軟件產業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的人員(含港澳臺、外籍);在成都市創辦企業或在成都市的企(事)業單位或機構工作6個月及以上,長期從事軟件開發、經營管理等;從上一年度1月起至截止申報日止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申報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的軟件人才。
2020-06-28
一、申報主體
被評聘的2019年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
二、支持標準及填寫要求
(一)對被評聘的蓉貝行業領軍者,依據協議,可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分5年支付)或自評聘之年起每年參照其個人上一年度對成都的貢獻程度按100%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見附件1)
填寫要求:(以下1、2條二選一)
1.如選擇依據協議,可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分5年支付)。請在申報表中相應欄處填寫第()年,并填報個人申報欄和簽字。
2.如選擇自評聘之年起每年參照其個人上一年度對成都的貢獻程度按100%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請在申報表中相應欄處□打√,申報者按程序填寫個人申報欄并簽字。
(二)對被評聘的蓉貝技術領銜人,依據協議,自評聘之年起每年參照其個人上一年度對成都的貢獻程度按75%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見附件2)
填寫要求:請在申報表中相應欄處□打√,申報者按程序填寫個人申報欄并簽字。
(三)對被評聘的蓉貝資深工程師,依據協議,自評聘之年起每年參照其個人上一年度對成都的貢獻程度按50%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見附件2)
填寫要求:請在申報表中相應欄處□打√,申報者按程序填寫個人申報欄并簽字。
2020-03-17
1.由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向所在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軟件產業)主管部門提出資金支持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報者自行承擔。
2.申報材料裝訂,統一用A4紙,按申報材料順序(1-6)雙面印刷,封面見附件4。(附件5不在申報材料之列)
3.區(市)縣對資金支持的金額和材料把關初審后上報,包括已享受與2018年相關的其他人才(市、區兩級)的支持金額。
4.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資金支持匯總表由各區(市)縣填寫。(見附件5)
5.各區(市)縣于2020年4月17日17:00前正式行文(含附件5)上報,一并報成都市蓉貝軟件人才申報材料。同時將正式文件PDF版發送
2020-03-17
(一)材料裝訂。由汽車經銷商(企業)負責,按前述第五項申報材料內容及順序要求,將各類材料集中裝訂成冊,封面(附件3)一律采用白色紙張印制,一式兩份。對未按此要求備齊裝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材料復核。人才所屬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或軟件產業)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和汽車經銷商(企業),應按前述第五項要求對申報材料及其原件進行復核,并按要求蓋章確認。對未按要求復核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019-12-03
(一)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為我市軟件產業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的人員(含港澳臺、外籍)。
(二)2020年1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的軟件人才。
2021-06-24
(一)組織好推薦評選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軟件人才隊伍建設,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營造申報氛圍,把好審核推薦關,遴選優秀軟件人才。
(二)準備好申報相關材料。各區(市)縣要指導申報人及申報人所在單位按要求填寫申報表,準備相關佐證材料(有關原件備查)。
(三)按時報送申報文件。各區(市)縣應于2021年8月11日17︰00前,將蓉貝軟件人才申報材料、主管部門文件和《區(市)縣蓉貝軟件人才推薦匯總表》(附件7),書面報送至市經信局軟件產業處。
請各區(市)縣于6月25日17︰00前將蓉貝軟件人才評選工作聯絡員姓名、單位、聯系電話反饋至郵箱。
2021-06-24
行業領軍者是具備市場引領能力,能夠敏銳洞察軟件行業新業態、新模式及發展趨勢,助推產業發展的戰略型人才。
(一)必備條件
1.創辦并正常運營軟件企業,是企業創始人或聯合創始人;或者是上一年度軟件業務收入達到50億元及以上大型軟件企業核心技術團隊領軍人物;或者持有企業15%及以上的股份或股權。(此項三個條件具備其中之一即可)
2.組織研發軟件產品及其服務或開展軟件技術融合應用創新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自主研發的軟件業務收入在2億元及以上。
3.綜合評估申報人所在企業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3500萬元。
4.綜合評估申報人上一年度貢獻度達到100萬元。
5.從上一年度1月起至截止申報日止所在企(事)業單位或機構為申報人在成都市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或上一年度在成都市范圍內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
6.(新增)對近三年獲得國家、省軟件相關工程/專項等資金支持累計超過2億元,截至申報當年已到賬金額不低于2000萬元,且有涉核心、關鍵軟件產品的項目牽頭主持人員,可不受第1、第4條限制。
(二)加分條件
1.具有軟件系統研發、運營的資深行業經驗,近10年組織研發的軟件核心技術、產品具有國際先進或國內首創水平,在軟件行業領域具有影響力和社會認可度。
2.在社會服務、解決就業、人才培養等方面成效顯著,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
3.企業入選工信部中國軟件百強、工信部中國電子信息百強、成都市軟件產業影響力十強。
4.擁有軟件著作權,與軟件相關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
5.擁有經認定的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
6.主持過與軟件相關的國家級重點、重大工程或試點示范項目。
7.近5年內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獲得過市級及以上技術方面的獎勵或稱號。
202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