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基地要不斷完善創業創新基礎設施環境,增強服務能力, 提高入駐企業創業成功率和創新能力, 提升示范基地品牌影響力,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建立運行監測制度。示范基地每半年應向所在縣(市、區)經信局上報基地建設和運營管理情況,縣(市、區)經信局對轄區內示范基地的臺賬建立、孵化能力、服務質量以及服務滿意情況等進行檢查,并于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示范基地工作總結和檢查情況報南充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未按規定報送相
關數據的示范基地,予以警告處理。建立年度測評制度。 南充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組
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示范基地進行測評,對測評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的,撒銷其示范基地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