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推薦企業數量不少于50家,德陽和綿陽不少于20家,瀘州、樂山、南充、宜賓和眉山不少于10家,其余市(州)不少于5家。已確定為國家級和省級貫標試點的企業無須重復申報。
(二)請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19年7月31日前將試點企業推薦表和申報書(見附件1、2)的紙質版(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后報送經濟和信息化廳,電子版(可無公章)統一發送到聯系人電子郵箱。申請材料模板的電子文檔在經濟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http://jxt.sc.gov.cn/)下載。
(三)推薦工作應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原則。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最終確定的試點企業的指導,加快推動企業通過貫標評定。鼓勵各市(州)對企業貫標評定工作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我廳將定期檢查已列入國家級和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的貫標工作進展情況。
(四)申報試點企業應通過中國兩化融合服務平臺的企業兩化融合評估系統(http://www.cspiii.com/pg/)開展周期性自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貫標工作的重要依據和參考。
(五)我廳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確定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