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程項目主要通過國家專項建設基金予以支持,項目總投資原則不低于3億元,項目審核備案、環保、土地、節能等審批文件和承諾文件齊備,下達資金前能夠落實相關建設條件。以土建為主項目不予以支持。
請各區(市)縣發改、商務主管部門梳理符合條件項目,于6月15日前將電子商務重大工程項目匯總表(附件2)和項目單行材料聯合行文報送市發改委,市發改委將會同市商務委根據項目申報情況,確定推薦上報項目,請區(市)縣發改部門根據確定推薦項目情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儲備編制三年滾動計劃的通知》(發改投資〔2015〕 2463號)要求,做好項目提交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庫等后續報送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