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標準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設雙電源項目,在市上給予企業繳交高可靠供電費用10%的獎勵基礎上,再配套1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進行多元化能源替換、備用設施建設的,在市上給予10%的獎勵基礎上,再配套1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對自行投資建設燃氣應急儲備設施設備并投入使用,通過確認獲得市級專項補助的企業,給予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配套補助。(四)申報時間每年9月至次年1月,由區工業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申報。
導航
分享
電話咨詢
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