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減輕科研人員和申報單位負擔,申報單位申報時暫不提交項目申報書紙件,待申報項目立項公示后,另行通知申報書紙件報送,未立項項目無需報送紙件。
(二)利州區、昭化區、朝天區、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各科技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形成推薦意見并與財政部門會商后聯合向市科技局報推薦函和項目匯總表(系統導出)一式2份。市直有關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向市科技局報推薦函和項目匯總表(系統導出)一式2份。
(三)各擴權縣科技主管部門形成推薦意見并與財政部門會商后聯合向省科技廳報推薦函和項目匯總表,限額統籌項目需在規定時限內報市科技局。
(四)推薦函、項目匯總表報送地址:
廣元市利州區人民路南段93號,廣元市科技局資源配置與管理科,
廣元市利州區東壩文化路57號,廣元市財政局科教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