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驗收。包括項目實施的組織管理情況,任務合同書約定的目標任務、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科技成果、知識產權的形成和管理情況,科技人才隊伍的培養情況,項目產生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情況等。
(二)財務驗收。包括項目經費到位和實際支出情況,項目是否單獨核算、財政資金是否專款專用,經費使用的合理性、合規性、合法性等。
(三)驗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項目驗收申請表(項目單位蓋章);
2.項目驗收報告(經費決算表需簽字、蓋章);
3.項目計劃任務書(市科技局已簽署的復印件);
4.項目實施完成情況具體要求如下:
⑴根據任務書編寫項目實施情況工作總結報告,技術研究報告(軟科學研究項目除外);
⑵項目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對照表;
⑶項目相關證明支撐材料,包括如項目試驗基地、中試線、示范點等一覽表,項目執行期間專利的申請或授權證書(復印件)、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報告、發表專著、論文清單,涉及技術水平評價的需提供查新報告、技術標準備案文件(清單及復印件),材料、產品檢驗或測試報告(復印件),成果評價證書、科技成果登記表(成果清單及復印件),獲得科技獎勵證書(清單及復印件),技術轉讓證明文件(復印件)等資料;用戶使用報告、經濟指標附銷售合同或銷售發票等。(注:專利、論文須是項目組人員的)
5.財務驗收具體要求如下:
⑴驗收申請報告按照要求格式由項目承擔單位財務部門會同項目負責人編制,詳細說明各項經費的使用情況;
⑵項目經費須設立專賬進行單獨核算。財務驗收應提供專項經費和自籌經費支出明細賬。項目專項資金到位與支出情況證明材料:各項目承擔單位實際收到財政專項經費撥款的明細清單和銀行進賬復印單;各項目承擔單位財務部門提供的專項資金支出明細賬、項目財政專項資金單筆支出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記賬憑證及發票復印件;專家咨詢費、勞務費發放清單復印件;會議費的會議通知、簽到表和相關憑證;
⑶有合作研究單位的項目,需提供與合作單位簽定的研究協議書和經費使用明細賬、記賬憑證、原始憑證復印件等相關資料;
⑷有調整事項需提交調整相關文件資料;
⑸以上提供的財務資料需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