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數量:指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種的生產一線人員和參與研發的人員的總數;
2.新進員工數量、流動員工數量:指企業在統計年度新進、流出的員工數量絕對數;
3.固定資產價值:即為固定資產取得時的入賬價值,包括企業為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這些支出既有直接發生的,如支付的固定資產的價款、運雜費、包裝費和安裝成本等,也有間接發生的,如應予以資本化的借款利息和外幣借款折合差額以及應予分攤的其他間接費用等。
4.企業自有科研人員數:指企業從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三類活動的人員(R&D人員);
5.科研儀器設備總值:指企業截止統計年度末已有的科研儀器設備的總值;
6.年度內新增科研儀器設備費:指統計年度當年企業科研機構新增儀器設備的情況;
7.外聘專家人數:指企業在統計年度內聘用本企業以外的專家人數,含咨詢、特約服務等兼職專職專家顧問;
8.科技在研項目數量:指企業截止統計年度末正在研發的項目總數,含各級財政支持的和自主投入的項目數;
9.科研立項數量:指企業統計年度內已立項的項目總數,含各級財政支持的和自主投入的項目數;
10.科研合作立項數量:指與其他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機構正在共同研發的項目數;
11.科研經費投入(R&D經費):指企業在統計年度內實際用于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的經費支出。包括實際用于研究與試驗發展活動的人員勞務費、原材料費、固定資產購建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支出;
12.科普經費:包括人員培訓、科普宣傳等費用;
13.企業本金: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金,是各種投資者以營利和實現社會收益為目的,用以進行企業生產經營,承擔有限民事責任而投入的資金,包括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
14.科技成果: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一定時期內組織實施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及相關科技活動所取得的具有學術意義或實用價值的重要進展和重要結果。
科技成果登記:科技成果完成單位負責向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兩個或兩個以上完成單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科技成果轉化: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15.專利:專利權的簡稱,是發明創造經審查合格后,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據專利法授予申請人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專利申請量指企業統計年度內向國內外知識產權行政部門提出專利申請并被受理的件數;授權量指統計年度內國內外知識產權行政部門向申請權人授予專利權的件數;
R&D人員專利申請量:指統計年度內企業R&D人員(企業科技活動人員中從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三類活動的人員)所屬專利申請量;
專利轉化:按自我轉化、轉讓、許可、作價投資進行分類;
專利許可收入:獲得專利權單位允許專利技術由被許可單位使用而獲得收入;
16.企業引進技術經費:引進技術是指一個國家的某一部門或企業,引進外國的技術知識和經驗以及所必須附帶的設備、儀器和器材,用來發展本國的生產和推動科學技術的進步。經費指企業為引進技術所支出的經費情況;
17.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指對引進技術的掌握、應用、復制而開展的工作,以及在此基礎上的創新。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經費支出包括:人員培訓費、測繪費、參加消化吸收人員的工資、工裝、工藝開發費、必備的配套設備費、翻版費等。消化吸收經費支出中屬于科技活動的經費支出,除包含在本項外,還要計入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中,對引進技術做實質性改進及再創新的支出部分計入R&D經費。
18.政產學研合作單位、個人數量:指統計年度內與企業處于政產學研合作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數量;
19.企業總收入:企業統計年度內所取得的各項收入之和;
20.主營業務收入:企業統計年度內主營業務所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