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組。
1.在中國境內注冊,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規定的中小微企業;
2.參賽項目已進入市場,具有良好發展潛力;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無產權糾紛;
4.無不良記錄。
(二)創客組。
1.遵紀守法的個人或團隊;
2.團隊核心成員不超過5人;
3.參賽項目的創意、產品、技術及相關專利歸屬參賽團隊,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無知識產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