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點實驗室的功能定位,申報單位科研活動應突出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共性和關">
申報條件
根據重點實驗室的功能定位,申報單位科研活動應突出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究、引進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學術交流和科技合作。依托單位為雅安市市屬高校、科研院所和在雅安市注冊的企事業單位,且具有法人資格。合作單位可以為市屬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建設依托單位應在雅安境內注冊滿2年以上,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市屬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依托單位及實驗室主研人員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會誠信,未被列入聯合懲戒名單或“黑名單”,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違法行為、未發生較大安全事故和環境事件。
2.市級重點實驗室原則上應在本單位(學科領域)已運行兩年以上的原有的實驗室(技術研究與開發部門)基礎上進行申報,具有相對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規范有效的管理運行機制。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
3.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有相對集中的科研場地,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科研儀器設備原值達到300萬元以上,且儀器設備滿足基本的實驗研究需求。
4.有較高水平的學科帶頭人,具有結構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隊伍,固定研究人員不少于10人(科研助理不少于1人),其具有高級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研究人員不低于三分之一。對引進高層次科研人才參與實驗室建設的,條件可適當放寬并優先給予支持。市屬高校、醫療衛生單位固定研究人員不少于15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以上科研人員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具有培養或合作培養研究生(專業技術中級職稱以上)的能力。
5.鼓勵企業、事業單位開展縱向和橫向聯合,聘用專業技術學會(協會)的理事、主任委員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層次科研人員到實驗室任職。企事業單位引進、兼職的高層次科研人員,年度累計工作時間3個月以上的,可按本單位固定人員1人計算,其余按流動人員填報。
6.實驗室有明確的目標定位和發展規劃,能發揮學術引領作用,具備承擔省、市級科研任務的能力,已取得一定數量的代表性科研成果。
7.主管單位、依托單位及合作單位能夠保證提供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經費。
(二)分類條件
1.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及事業單位組建市級重點實驗室,應具備以下條件:依托單位為高校、科研院所的,原則上其在所屬學科領域應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授予權或具有合作培養研究生的條件和基礎,具備良好產學研合作基礎,具有在本領域發揮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依托單位為其他事業單位的,研究水平在本領域處于市內領先、省內或國內先進,注重科技成果轉化,具備承擔市級以上重大科技計劃能力。
2.依托企業組建市級重點實驗室,應具備以下條件:企業處于行業領先地位,在本行業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和較強的科研創新實力;立足本行業長期開展相關領域的科技創新研發,開展高新技術產業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研究2年以上,具有承擔或參與市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或行業標準制定的能力。
3.企業可以牽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組建市級重點實驗室,雙方需有合作協議,并明確主要依托單位與合作單位責任分工以及各成員單位在實驗室建設運行中的權利和義務。
(三)申報推薦指標
每個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可推薦申報重點實驗室1家,市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市直單位原則上可獨立或聯合申報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