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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
(一)企業需提交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的申報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申報書封面(附件1)。
2.項目申報表(附件2)。
3.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五證合一”(復印件,蓋企業鮮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蓋企業鮮章)。
4.企業上規當年《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需稅務部門確認并加蓋業務章)。
5.企業上規當年年度財務三表(即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均需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企業公章)。
6.企業上規當年營收在5000萬元(含)以上的,還需提供上規當年年度審計報告(體現年度營業收入的關鍵頁裝入申報資料中)。
7.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4)。
(二)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需上報市經信局的材料
1.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文件。
2.成都市“小升規”獎勵項目匯總表(附件3)。
3.企業申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