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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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工業載體公共配套設施補助項目
(一)申報主體
納入成都市都市工業重點創新實踐的產業功能區(產業社區)或特色街巷或專業樓宇的建設企業或運營管理企業。
(二)支持標準
按公共配套設施實際投入的10%分別給予產業功能區(產業社區)最高5000萬元、特色街巷最高1000萬元、專業樓宇最高500萬元補助。
(三)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申報的項目須為“2023年成都市現代都市工業重點點位和培育單位名單”中點位的相關公共配套設施項目。
2.申報的公共配套設施項目包括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間投資新建或改造的物業管理、道路、綠化、就餐、衛生、通訊、供電、供水、供氣、供熱、排水、循環改造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人才引進、智慧園區、采購平臺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
3.申報項目沒有享受且未正在申報同類財政支持資金。
(四)申報材料
1.《成都市都市工業載體公共配套設施補助項目申報書(2024年)》(附件1),須包含《申請都市工業載體公共配套設施補助項目基本情況表》《公共配套設施補助項目投入發票明細匯總表》。
2.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須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合同、項目竣工(完工)證明材料、發票及銀行支付憑證等相關材料;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須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建設方案、項目合同、項目竣工(完工)證明材料、項目現場照片(不少于3張)、發票及銀行支付憑證等相關材料。
3.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證(掃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4.申報承諾書(附件5)。
5.項目其他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