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對象、條件
2023年期間補助項目
(一)申報對象、條件
申報企業為經主管部門認定的優質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并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良好,具有健全的內控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2.企業依法經營,近三年信用良好,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發環境事件等,未在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安全生產嚴重失信名單、環境信用評價“不良企業”有效期內,涉及項目應符合成都產業發展政策和安全、環保、節能、消防、統計等法律規定。
二)扶持項目
1.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支持中小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生產新產品的技術改造項目,支持應用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技術改造項目,支持擴大生產
項目在2023年期間在建或建成,在此期間實際支出在50萬元(含)以上,總投資額在100萬元(含)以上需要在當地相關部門備案,備案投資額不超過2000萬元。
投入發票開具時間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
2.信息化應用項目
支持中小企業應用信息技術提高研發生產能力,支持中小企業在財務、生產、人力資源等方面應用信息技術提高效率項目在2023年期間完成,投入發票開具時間在2023年1月1月-12月31日期間,且在此期間實際支出在20萬元(含)以。
(三)補助內容、方式和額度
1.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補助內容。中小企業為提高生產效率而實施的生產線智能制造、數字化轉型升級改造,包括購置生產及配套設備、新(改)建生產經營場地(需購置設備,且設備占比高于總投入的50%)購買配套生產軟件等費用,不包括購置地產、房產、原材料、運輸工具費用以及企業生產、運營成本費等開支。
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不超過10%的比例給子最高120萬元補助。
2.信息化應用項目
補助內容。中小企業圍繞生產制造在財務管理、生產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方面購置的軟件及配套硬件費用。
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最高120萬元補助。
(四)企業提交的資料
1.2024年成都市中小企業固定資產和信息化投資補助項目申報書(2023年期間)(附件8);
2.2024年成都市中小企業固定資產和信息化投資補助項目申報表(2023年期間)(附件9);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項目申請報告(模板見附件3):
5.項目在主管部門的立項批復或備案文件(投資額度在1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6.項目實際支出憑證明細表(2023年期間)(見附件10在申報系統內上傳項目發票、付款憑證掃描件);
7.項目合同復印件(信息化項目提供);
8.企業項目照片2張;
9.人社部門出具的2023年12月企業社保證明;10.2023年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含二維碼,不報送,專項審計時備查);
11.其他與項目申報有關材料;
12.誠信申報承諾書(見附件7)。
(五)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的資料
1.推薦文件。內容包括推薦申報企業近三年信用良好,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發環境事件等,未在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安全生產嚴重失信名單、環境信用評價“不良企業”有效期內,涉及項目應符合成都產業發展政策和安全、環保、節能、消防、統計等法律規定
2.《2024年成都市中小企業固定資產和信息化投資補助項目申報匯總表(2023年期間)》[附件11,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