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組織。各相關鎮(街道)根據《項目申報指南》,根據實際情況">
實施程序
(一)公開組織。各相關鎮(街道)根據《項目申報指南》,根據實際情況申報項目,對接片區國土空間規劃,落實用地、環評、社會資本投入等要素保障,組織各獎補村開展項目編制,于2024年6月25日前報送市農業農村局。各村(社區)擬實施的項目,須按照“四議兩公開一監督”有關規定,廣泛征求村(居)民意見。
(二)項目審批。項目實施方案(含項目績效表)編制形成后,市農業農村局及時組織開展項目審批,嚴格把關報批項目方案(含項目績效表),提高項目內容落地性、績效合理性、操作合規性。擬支持的項目進行掛網公示。公示期滿后確定具體實施項目按程序報送成都市農業農村局核準備案。
(三)項目實施。對項目進行備案后,市農業農村局將以正式文件通知到各項目實施單位,明確項目建設內容、完成時間、項目責任、質量要求、驗收和績效考評等要求,及時啟動項目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