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各先行村、重點村實施宜居宜業和美鄉村">
支持方向
(一)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各先行村、重點村實施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十大行動”方面的項目,持續提升鄉村生活品質和改善鄉村風貌。優先支持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后管護等項目內容。
(二)項目實施內容應注重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不得單純用于資金入股分紅,資金整合使用的項目需明確本專項資金建設內容、股份量化情況以及合作運營的利益鏈接機制。
(三)專項資金不得用于行政事業單位日常公用經費、工資福利等一般性支出和征地拆遷補償、償還債務本息、建設樓堂館所、修建“門墻亭廊欄”等景觀建設等支出。項目申報、評審、驗收和績效評價等直接相關的費用,不得在專項資金中列支。
(四)不得大面積栽種花木、鋪設草坪,杜絕搞“新形象工程”。堅決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鼓勵村民積極參與鄉村建設,涉及村民投工投勞的,允許在項目中列支的人力資源報酬等支出,可以憑真實有效的自制原始憑證及銀行轉賬發放底單辦理報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