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非遺工坊是指依托非遺代表性項目或傳統手工藝,開展非遺保護傳承,帶動當地人群就地就近就業的各">
申報條件
非遺工坊是指依托非遺代表性項目或傳統手工藝,開展非遺保護傳承,帶動當地人群就地就近就業的各類經營主體和生產加工點。區級非遺工坊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質;
(二)依托至少1項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非遺代表性項目開展生產,有至少1名長期固定開展該項目傳承活動的縣級以上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或鄉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成都工匠)入駐;依托列入國家或四川傳統工藝振興目錄的項目優先認定;
(三)具備能夠開展生產的場地(原則上不少于100平方米)、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專職的管理人員和開展生產必需的水電、工具設備等條件;
(四)吸納就業廣泛,圍繞當地需求特點,大力開發手工制作、加工制造等居家就業、靈活就業崗位,提供就地就業崗位不少于15個,或吸納帶動低收入家庭、殘疾、留守婦女等弱勢群體參與就業不少于8人;
(五)管理規范有序,工坊負責人社會責任感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社會信譽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
(六)積極開展技能培訓,有效提升員工技能水平,就業幫扶預期效果較好;
(七)積極拓展銷售渠道,通過線上線下方式展示、銷售非遺工坊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