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內容
(一)夯實農業發展基礎
1.支持發展糧食生產基地。對當年新建">
支持內容
(一)夯實農業發展基礎
1.支持發展糧食生產基地。對當年新建糧食生產基地集中連片達30畝以上且納入圖斑管理的主體,按照1000元/畝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同一主體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
2.支持農產品初加工。對新(改、擴)建集配中心、保鮮氣調庫、冷鏈物流等農產品初加工環節設施設備的業主,給予新增固定資產投入總額30%的一次性補貼,同一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3.支持農業工廠化發展。對新(改)建智能溫控大棚及工廠化設施達到5畝以上,且畝平投入25萬元以上的業主,給予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總額30%的補貼,同一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300萬元,按50%/50%比例分兩年支付。
4.支持農業標準化生產。對新獲得食品安全管理體系(HACCP、ISO22000)認證、良好農業規范(GAP)認證的主體,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綠色食品認證的主體,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開展綠色食品續展認證的主體,給予不超過3萬元/年的一次性補貼。
5.支持有機農業發展。鼓勵實施有機肥替代等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對取得“有機轉換認證”并按照有機標準生產一年以上的主體,給予一次性獎勵(基地規模30畝以上—50畝以下的獎勵3萬元、50畝以上—100畝以下的獎勵5萬元、100畝以上的獎勵10萬元);對新獲得“有機認證”的主體,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保持“有機認證”的主體,給予不超過3萬元/年的一次性補貼;對新獲得“有機加工農產品認證”的主體,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6.支持農副產品出口。對新獲得出口認證(備案)且經營一年以上、基地規模在30畝以上的主體,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農業科技創新應用
7.支持農業科技成果應用。對推廣運用經市級以上相關部門認證(認定)的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科技成果且面積達200畝以上的主體,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8.支持發展智慧農業。鼓勵經營主體采用大數據分析、云計算和物聯網等技術提升農業智能化水平。對新增智能化硬件設備投入30萬元以上且運營一年以上的,給予新增智能化硬件設備投入總額30%一次性補貼,同一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
9.支持農業機械推廣應用。鼓勵智能農機裝備推廣利用,促進農業全程機械化發展。對購置國家購機補貼目錄內農機的,給予國家、省、市定額補貼總額的10%一次性補貼;對面積達到30畝以上的全程機械化種糧基地,給予200元/畝/年的農機作業補貼。
10.支持種子種苗產業集群發展。對落戶我區持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且經營兩年以上、年均產值500萬元以上的種子種苗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鄉村產業集群發展
11.支持現代農業園區建設。鼓勵鄉村特色產業連片發展,對成功創建區級、市級(3/4/5星級)、省級(3/4/5星級)的主體,分別給予100萬元、200/250/300萬元、300/350/400萬元一次性獎勵。
12.支持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壯大。對新評定為國家、省、市級的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為國家、省、市、區級的示范合作社,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10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為國家、省、市、區級的示范家庭農場,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農業農村創新示范
13.支持發展新產業新業態。鼓勵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田園總部(基地)等科創空間的項目,給予經認定且租賃入駐總部(基地)辦公,從事科創研發、創意設計且運營滿一年以上的經營主體租金補貼,根據實際租賃面積,以不超過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標準,分別按50%/40%/30%的標準連續補貼三年場地租金,同一主體每年場地租金補貼資金最高不超過20萬元。
14.鼓勵開展示范創建。對積極申報創建并新獲得國家、省、市級鄉村振興示范標桿類榮譽稱號的項目主體,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拓展農產品市場空間
15.支持農產品品牌建設。支持推廣公用品牌。鼓勵以“天府水源地”“唐元韭黃”“德源大蒜”“云橋蘿卜”“永盛生菜”區域公用品牌銷售優質生鮮農(林)產品,對年銷售額達300萬元以上的,按其銷售總額的5%標準給予補貼,同一生產主體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農產品新進入國家名特優新農產品目錄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四川名牌產品”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16.支持參加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對參加政府部門主辦或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組織的展會給予補貼。其中:對參加境外展會給予標準展位50%展位費補貼,對參展人員交通、住宿費用參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標準給予80%一次性補貼(每次展會限2人);對參加市外境內展會給予標準展位60%展位費補貼,對參展人員交通、住宿費用參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給予80%的一次性補貼(每次展會限2人)。對參展企業特裝展位的裝修費,給予裝修費總額的60%最高不超過4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六)支持人才下鄉興業興村
17.支持科技人才下鄉興業。對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在區內結合郫都區農業農村實際和鄉村產業特點,建立工作室、專家大院、人才工作站等聯合體開展工作,并取得市級以上相關部門科研成果或成效認定的,給予團隊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8.支持返(下)鄉人員創業興村。對設施設備等固定資產投資在50萬元以上在鄉村創辦研發設計、創意工坊等小微企業、示范基地、中試基地、平臺性的項目,且運營滿一年以上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貼。
19.支持高素質農民培育。扶持培育一批職業化農民鄉土人才,提升農民職業能力水平,促進鄉村產業發展。對評為省級以上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稱號并完成“頭雁”帶頭人培育任務的,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農業職業經理人”參與委托服務且年度考核進全區前十名的,給予5000元/年的補貼。
(七)強化金融支持
20.支持項目融資貼息。對種植業、初加工業和休閑農業項目貸款給予融資貼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給予連續兩年項目建設流動資金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同一項目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各級財政年度貼息總額不超出其年度利息總額;鼓勵區內擔保機構利用農村產權進行信貸擔保(聯保)融資,對擔保費率不足2%的由區財政補足2%,同一擔保機構年度擔保費補貼總額不超過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