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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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形式
(一)東坡區、彭山區科技主管部門,市屬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圍繞支持范圍,結合市委、市政府重點推動的科技創新工作組織項目申報。
(二)眉山高新區管委會按照《四川科技計劃管理辦法》《四川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科技廳高新處有關要求,對科技廳注明的“支持高新區300萬元”自主設置項目類型、確定支持范圍及資金分配原則,完成項目申報、評審,公示,提出立項建議,并于2023年2月15日前將資金分配和實施方案函告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一)所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預立項、公示,并匯總高新區資金分配和實施方案,形成轉移支付科技項目立項建議報市政府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