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請高企認定應提交的書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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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請高企認定應提交的書面材料
1.《高企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企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申請高企更名應提交的書面材料
1.高企名稱變更申請書(系統打印、法人簽字、企業蓋公章)。
2.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
3.企業更名前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原高企證書復印件。
5.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包括名稱變更前后企業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及其所占比例)。
6.企業擁有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包括申報高企時所列知識產權及其他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7.企業名稱發生變更起所有年度研發項目情況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附件2)。
8.經具有資質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名稱發生變更起所有年度財務審計報表(含會計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
9.經具有資質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名稱發生變更起所有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10.企業名稱發生變更起所有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三)注意事項:
1.提供的專項審計報告須為原件,申報材料要求雙面打印、復印,清晰可辨,書脊標示企業名稱,簡裝盡量做成一本,禁用活頁夾、塑料封皮。
2.企業所有申報材料應保證真實有效,一經發現核實提供虛假材料的,自動喪失申報資格,并納入誠信黑名單。
3.請按要求由專人操作網上申報,并管理好賬號和密碼。申報材料請嚴格按批次時間提交至綿陽市科技局(各類材料一式2份)和四川生產力促進中心,各類材料一式1份。